余火未熄酿火灾真诚悔过减罪责铁山森林火灾年逾六旬肇事者被判缓刑
忠州新闻网1月11日报道(记者 钟彤)日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以失火罪判处上诉人邱天仕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以失火罪判处上诉人周心龙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法院查明:64岁的邱天仕和67岁的周心龙都是任家镇农民。去年8月29日,二人帮他人割完稻谷后,已是晚上9时了。因此,邱天仕用周心龙提供的麻秆作火把,两人一前一后往家赶。走到任家镇铁山村10组的山林时,邱天仕发现手中的火把快要燃尽时,遂点燃另一根麻秆,将快燃尽的麻秆随手扔在林内路上。两人未做熄灭处理,继续赶路。他们发现山林失火后急忙赶回去灭火时,已无力扑灭。
这次火灾,烧毁马尾松林木9424株,折合立木蓄积268.74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5万余元,间接损失17万余元。为了扑灭火灾,有关部门出动车辆400余台,参与灭火人员达到2800多人。
失火当天,邱天仕、周心龙被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随后,一审法院以失火罪分别判处邱天仕、周心龙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邱天仕、周心龙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庭审侧记
判处缓刑合理合法
旁听二审开庭过程中,从上诉人、上诉人家属的言行中,记者真切地感受到了他们的悔恨之情和悔过之意。
庭审中,邱天仕、周心龙不仅完全承认检方的指控事实,而且主动提出愿意将被烧毁的山林全部补种齐全,还表示要动员全家和所有亲属一起完成补种工作;休庭时,邱天仕、周心龙的家属也向审判人员表示,要尽力帮助补种树苗。
邱天仕、周心龙所在村的村支书则对记者说,邱天仕是五保户,周心龙则是贫困户,周心龙的妻儿也都丧失了劳动能力。如果两人被判坐牢的话,他们两个家庭就更惨了。
终审宣判后,市第二中级法院副院长王子伟告诉记者,鉴于两名上诉人都已年逾六旬,发现失火后曾返回现场扑火,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法院走访了他们所在县的相关机关和村镇,全面了解了他们的平时表现和执行缓刑条件后,作出了缓刑判决。这些行动和判决,既宣传了刑法的威力,也使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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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森林火灾年逾六旬肇事者被判缓刑
字号: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7-1-15 01:45 作者: webmaster 来源: 网络转载 查看: 1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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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引用 Guest (2007-1-21 23:18:39, 评分: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