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王斌 叶建平) 记者3月4日获悉,从即日起,忠县全县中小学执行市教委《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学生的休息时间、体育活动等方面都有了制度保障。特别是成绩评定方面,更保护了中小学生的自信心,充满了人性化的关怀。 忠县教委规定,学生到校时间:不得超过课前15分钟。为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城镇小学生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30,中学生不早于8:00,学校和教师要求学生到校时间不得超过课前15分钟。 教学时间:小学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学校应合理确定每天的教育教学活动总量,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其中,寄宿学生的晚自习时间也作了规定,初中每天不超过2小时,高中每天不超过3小时。中午是学生自由活动和休息时间,学校和教师不能组织学生午自习或集体辅导。 体育活动:中小学每天至少1小时。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学生如果没有足够的体育运动时间,对身体发育不利。学校应安排好体育课和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下课时间:下课铃一响必须下课。学校应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规定课程,开足规定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育方法,严格上下课时间,教师上课要提前作好准备,下课不得拖堂,下课铃一响必须下课,保证学生的课间休息时间。 课外作业:中学作业量不得超过1.5小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的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内。中学作业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鼓励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倡义务教育阶段非毕业年级不布置课外作业。 成绩评定:小学生毕业取消统考。学校应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落实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小学除语文、数学可由学校组织期末考试外,其它课程不得组织考试,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外,其它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高中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学校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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