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工人反复申诉遭厂方停薪
忠县之家5FRM B(^nS经记者协调,老板同意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伤治疗期间工资
3F|9`$^Z%wE#l&qy:\#ng3@/d/G 本报讯记者余晓玲报道:工伤职工老王不打招呼多次离厂,又到各个部门申述、“索赔”,老板嫌其无视厂规厂纪,并认为他“到处告状损害了厂里的声誉”,因而从5月份开始停发了老王的工资。老王只好提着一袋资料到处申诉,希望能拿回自己在工伤治疗期间应得的工资。
N
\ `*k|H
S忠县之家o}7g4Yvo3\.V 前天,在记者的协调下,工厂老板答应了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老王工伤治疗期的所有工资,并同意支付后期治疗费直至其康复评伤残等级,也愿意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忠县之家\Nt#_|zpT
8@n\K
N 搬运时发生工伤忠县之家6^XW|9X-B7@rTb^AH
,V$P,I$H#it4~RP 重庆忠县人老王是去年2月和老婆一起到东莞市企石镇顺发塑胶加工店工作的。去年9月12日,老王随老板一起到博罗县园洲镇一胶花厂提货。当晚大约五点钟左右,老板姚先生说要买花厂一台放在厂房外的废旧塑料机,5点20分,老板安排搬机上车。在没有预防的情况下,老板开始搬动,又高又重的塑料机一下子就压在了老王的肩上,导致腰椎三节骨折。忠县之家S$f]e?3z4G
1{o"QeB,wl&S:It 出事后,老板姚先生迅速安排车送老王到当地医院治疗,随后转院到广州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二一医院进行治疗。经过三个月的治疗,老王配支架回厂,采取院外医治疗养。这期间,所有的医疗费和护理费均由工厂老板支付,老王的工资也能按时领取。忠县之家 a0@3Q!v0ln}.U6Yr
{q7Cj4hk Tg 回厂后,考虑到老王的身体,工厂安排老王在门房工作。据老王介绍,因为4月份厂方发生被盗事件,厂里克扣了老王部分工资,老王于是找到当地劳动部门,最后厂方发齐了老王4月份的工资。但5月份,厂里就没有再给老王发工资了。7月份,厂方也辞退了同在一个厂的老王的妻子,老王的妻子现在每个月的工资只有500多块钱。老王向记者诉苦:“我上有93岁的老母亲要赡养,下有正在读书的儿子,一家四口就靠我们两人的工资,厂里不发工资,叫我们怎么活啊!”
Ia
w5f+~ Y"s:t
[.MD5^Nb'm5BS,N 应遵守厂规厂纪忠县之家7eQ sv(Y}KW$x
)af ss}$N3J “没有发工资给他,厂里是有原因的。第一,他现在回厂在门房工作,不应该无视厂规厂纪,天天出去找这个部门、找那个律师。他现在行动本身就还不太方便,要是万一再出点什么事,我也是有责任的。第二,他到处发什么‘告急书’,说厂里很‘黑’等,损害了厂里的声誉。”顺发塑胶加工店老板姚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主要是考虑到这几点,所以厂里停发了老王的工资,7月份解雇他老婆也与这些原因有关。记者在老王提供的“告急书”中,的确也发现了一些过激的字眼。忠县之家.h`@m#z_5or
忠县之家Z4{n{c-s 姚老板告诉记者,自己不是没良心,老王出事之后他积极地带他治疗,前后为此支付了7万余元,包括医疗费和护理费等。他认为,就是考虑到老王的身体状况,本来是没有门房岗位的,他也特意给老王安排了门卫的工作。老王既然还在厂里,就应该遵守厂规厂纪。而老王则认为,自己的身体“还不方便不能胜任工作”,并且是因为老板不发工资,他才到外面去找人投诉的。
e;~t"k0DV.NSd~%t$mT@E
a:B} 对此,东莞市劳动局有关人士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还是要遵守厂里的厂规厂纪。如果不遵守,企业可以进行制约,但停发工伤职工工资是不妥当的。”忠县之家#[&Y4~ v.w8H
TAG:
忠县
能力
工人
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