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禁止”为“限制”拓宽创业领域。该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放宽创业领域的意见》,对原先禁止民营资本投资的部分领域,只要民营资本投资主体达到相关条件,即可以参股、联合等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禁”改“限”后,该县新增创业领域23个。
(2)改“一次”为“多次”降低创业门槛。针对大部分未就业人员资本少,一次交纳注册资本困难,该县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非公司法人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为3万元人民币,并允许在2年内分期注入,首次注入资本放宽到注册资本总额的20%。
(3)改“统一”为“分类”提高帮扶实效。对下岗失业人员、军转人员、低保人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改变过去统一帮扶模式,采取分类有针对性地帮扶。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军转人员进行创业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10万元以下再就业小额贴息贷款支持;对低保人员进行创业的,创业期间可继续享受1年的低保待遇,一年后给予3年的就业补贴;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创业的,3年初创期内,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的创业补助。
(4)改“处罚”为“服务”优化创业环境。该县变违规处罚为事前服务,对下岗失业人员、军转人员、低保人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自主创业的,县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免费为其提供市场信息和进行创业常识培训;县行政审批大厅为其全程代办审批手续;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以上人员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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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采取“四改”措施扶持创业促进就业
字号: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8-5-22 22:46 作者: 忠县政府 来源: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查看: 10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