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平方米以下的非国有投资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备案等下放到中心镇。”昨日,忠县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强镇工程促进乡镇加快发展的意见》,第一批4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到乡镇。
《意见》从强化乡镇产业支撑、推动部门管理权限有序下放、加强规划编制管理、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优化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建立乡镇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强化乡镇人才支撑、建立统筹城乡就业保障制度以及深化行政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户籍制度改革等12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支持政策措施。
此次下放到乡镇的45项行政权项,有21项审批权、12项处罚权,其余为管理权、检查权、执法权、制止权等,主要由县建委、环保局、安监局、商委、人口和计生委、市政园林局、农机局、林业局、文广新局、药监局、水务局、物价局等13个县级部门以委托方式赋权。譬如部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权、水利工程建设审批权、市政园林行政处罚权、环抱行政处罚权、药品监督执法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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