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同时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从10月25日起,恢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
一、进入以下场所需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进入以下重点场所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物流园区、农贸(集贸)市场(室内)、宾馆、商场超市、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封闭游船、剧本游戏场所、月子中心等。 除了以上场所,具体还有哪些场所需要72小时证明,需根据各行业的疫情防控规范确定,如有调整会及时公布。 二、乘坐以下交通工具,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有关部署,到10月31日前,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持续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第五版)(修订版)的通知》要求,持续对以下20类重点人群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 (一)每天1检人群 1.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 2.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 3.进口冷链食品首站、首仓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4.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5.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6.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 7.海关一线人员,边检一线人员,重点邮政快递人员 (二)2天1检人群 8.邮政快递人员、外卖等配送人员 9.餐饮住宿服务人员 10.装修装卸服务人员 11.口岸管理服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 12.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13.商场超市和农贸(集贸)市场工作人员 14.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工作人员 (三)国家部委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自行规定检测频次人群 15.学校和托幼机构、培训机构人员 16.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人员(对在外居住工作人员或高频外出就医的养老人员、儿童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 17.精神专科医院人员 18.监管场所人员 19.生产车间人员 20.建筑工地人员 此次常态化核酸检测政策调整后,自动覆盖之前的核酸检测政策。 来源:忠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